中共宝清县直属机关工委
发挥党员先锋作用 率先垂范作表率 倡 议 书



县直机关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同志们:
  按照全县整顿交通秩序百日会战实施方案的要求,根据县委 、县政府的部署,为全力营造我县更加安全、畅通、文明的交通环境,努力打造“平安宝清”,县直属机关工委向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同志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要做整顿交通秩序的遵守者。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要率先垂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做到车辆和行人通行有序、各行其道 ,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依法取得驾驶证,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二、要做整顿交通秩序的宣传者。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要站在有利于促进宝清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高度,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历史进程的高度,切实提高认识,向广大市民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促进交通秩序整顿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要做整顿交通秩序的执行者。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交通秩序整顿工作中的有关要求,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主动协调、积极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共同抓好我县交通秩序整顿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此项工作扎实而富有成效的开展。
机关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同志们:让我们协手并肩、齐心协力,不断提高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全力打造“平安宝清”,为实现“跃进全省十强县、建设和谐新宝清”目标,提供更加安全、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00七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