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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服务市民>卫生保健
 

办理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程序

(一)工作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黑龙江省护士管理办法>的决定》。

(二)工作程序

1、各医院需提交的缴验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

(2)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3)健康证明;

(4)《护士注册申请表》。

2、办理程序和时限:

经办人收到医院提交的缴验材料后立即开始审核工作,对于审核合格者予以注册,审核盖章工作1—3天完成。审核不合格的,给予书面通知。

3、予以注册者缴纳注册费。

4、将注册信息输入护士注册管理软件,并上报软盘。

5、《护士注册申请表》留卫生厅医政处保存。

 

宝清县政府信息中心制作维护
Email:bqcei@yahoo.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