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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医师执业注册工作程序

(一)工作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卫生部《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黑龙江省卫生厅文件 黑卫人[2000]90号文件要求.

(二)工作程序

1、由医疗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两张;

(3)《医师资格证书》

(4)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5)个人身份证明;

(6)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

(7)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材料。

2、办理程序和时限

经办人收到医疗机构提交的考验材料后,立即开展审核工作,对于审核合格者予以注册,审核工作1—3天内完成,审核不合格的,给予书面通知。

3、予以注册者缴纳注册费。

4、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留存于省卫生厅医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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