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医师执业注册工作程序
(一)工作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卫生部《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黑龙江省卫生厅文件 黑卫人[2000]90号文件要求.
(二)工作程序
1、由医疗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两张;
(3)《医师资格证书》
(4)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5)个人身份证明;
(6)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
(7)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材料。
2、办理程序和时限
经办人收到医疗机构提交的考验材料后,立即开展审核工作,对于审核合格者予以注册,审核工作1—3天内完成,审核不合格的,给予书面通知。
3、予以注册者缴纳注册费。
4、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留存于省卫生厅医政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