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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服务市民>卫生保健
 

  食品卫生许可证

  (一)办事程序
  1、受理
  2、现场勘查(建设项目审查、竣工验收审查)
  3、缴费
  4、发证
  (二)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申请书》
  2、设计图纸(厂区平面图、车间平面图);
  3、基本卫生情况;
  4、其它材料(包括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文件、投资任务来源、项目用途等);
  5、竣工验收合格后填写《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三)承诺时限
  1、建设项目审查3个工作日;
  2、竣工验收3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1、预防性监督(项)50元
  2、现场卫生学评价(次):食品经营30—100元、食品生产40—680元;
  3、许可证工本费(次)10元。
  (五)收费依据
  1、黑卫财[1992]61号
  2、黑价联字[2002]89号。
  (六)办理地点

      宝清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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