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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服务市民>卫生保健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一)办事程序
1、受理
2、审查(建设项目审查、竣工验收审查)
3、缴费
4、发证
(二)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申请书》;
2、设计图纸(平面图);
3、基本卫生情况;
4、从业人员名单及健康证复印件;
5、竣工验收合格后填报《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三)承诺时限
1、建设项目审查3个工作日;
2、竣工验收3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1、预防性卫生监督200元;
2、卫生学评价费100—200元;
3、卫生许可证工本费10元。
(五)收费依据
1、黑卫财[1992]61号
2、黑价联字[2002]89号
(六)办理地点

宝清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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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bqcei@yahoo.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