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机构】 公安部门、医疗机构 【办理条件】 公民意外死亡或者在外地意外死亡. 【办理程序】 1、居民意外死亡的,由死亡人员的家属与公安、事故单位以及意外死亡相关部门、单位进行协调,并由医疗单位出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 2、居民在外地意外死亡的,若丧户要求回故地火化应在死亡当地医疗部门、公安部门的帮助下,办理好死亡证明,可派人到殡葬车队办理遗体拉运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