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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服务市民>死亡殡葬
 
公民死亡登记(意外死亡)
 

【办理机构】

公安部门、医疗机构


【办理条件】

公民意外死亡或者在外地意外死亡.


【办理程序】

1、居民意外死亡的,由死亡人员的家属与公安、事故单位以及意外死亡相关部门、单位进行协调,并由医疗单位出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
2、居民在外地意外死亡的,若丧户要求回故地火化应在死亡当地医疗部门、公安部门的帮助下,办理好死亡证明,可派人到殡葬车队办理遗体拉运手续。




【办结时限】

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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