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固定的修理场所,与修理、调试相适应的设备和工作环境; (2)保证修理质量的检定条件,包括经考核合格的计量标准,相应的工作计量器具和检测设备,适应检定需要的环境; (3)修理人员的技术状况应适应修理业务的需要,计量检定人员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 (4)必要的质量保证制度和计量管理制度以及有关技术文件。
2、申请时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1)单位或个人合法身份的证明; (2)申请书一式三份。
3、办理期限:20个工作日内,如有整改,时间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