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加入收藏夹  设为首页
 
首页 | 领导专栏 | 宝清概况 | 干部任免 | 公务员考录 | 计划规划 | 总结公报 | 政府采购 | 财政公开 | 项目投资 | 统计数据 | 留言板
   
 
 [ 纳  税 ]
 
[ 婚姻登记 ] [ 生育收养 ]
[ 户籍管理 ] [ 教育 ] [ 文化 ]
[ 卫生保健 ] [ 公用事业 ]
[ 住房 ] [ 出入境 ] [ 兵役 ]
[ 就业 ] [ 社会保障 ] [ 交通 ]
[ 纳税 ] [ 死亡殡葬 ] [ 其他 ]
 
 
办事指南>服务企业>设立 变更
 
 
●申请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登记流程

在申请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时,一般应参照遵循以下审批/登记流程:
1、到工商局办理拟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手续,取得《外
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到省政府招商局或其授权机关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手续,取得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及批复文件。
3、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手续,取得《*****许可证》
(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审批的毋需办理)。
4、到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机关(被授权工商局)办理企业登记注册手
续,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申请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程序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程序分为受理审查、核准和发照三个环节。
1、受理:在授权登记管辖范围内,登记机关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
(文件、证件)是否齐全和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决定是否予以受理,并发
出受理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2、核准:经过对申请材料受理审查后,登记机关根据其结果做出是否予
以核准登记的决定。对决定准予核准登记的,发出《准予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通知书》,否则发出驳回通知书。
3、发照:对决定予以核准登记的申请者,登记机关予以颁发《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或换发有关证照。
宝清县政府信息中心制作维护
Email:bqcei@yahoo.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