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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登记流程

在申请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时,一般应参照遵循以下审批/登记流程:
1、到工商局办理拟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手续,取得《外
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到省政府招商局或其授权机关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手续,取得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及批复文件。
3、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手续,取得《*****许可证》
(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审批的毋需办理)。
4、到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机关(被授权工商局)办理企业登记注册手
续,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申请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程序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程序分为受理审查、核准和发照三个环节。
1、受理:在授权登记管辖范围内,登记机关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
(文件、证件)是否齐全和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决定是否予以受理,并发
出受理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2、核准:经过对申请材料受理审查后,登记机关根据其结果做出是否予
以核准登记的决定。对决定准予核准登记的,发出《准予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通知书》,否则发出驳回通知书。
3、发照:对决定予以核准登记的申请者,登记机关予以颁发《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或换发有关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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