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领取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
应 提 交 的 材 料
一、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二、注册资本资信证明
1、申请经营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的,申请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
2、申请经营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以外的,申请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
三、种子检验人员、加工技术人员、贮藏保管人员资格证明
1、申请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经营许可证,应提交各2名省级以上种子管理部门考核合格持证的种子检验人名、加工技术人员、贮藏保管人员的资格证明;
2、申请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以外的种子经营许可证,应提交各1名省级以上种子管理部门考核合格持证的种子检验人员、加工技术人员、贮藏保管人员的资格证明。
四、种子检验室和检验仪器设施清单、照片及产权证明
1、种子样品室、纯度测定室、水份测定室;
2、电泳测纯设备、标准度分别为1g、0.10 g、0.01 g、0.001 g、0.0001 g的五种天平、干燥箱、幼苗培养箱(室)、分样器、冰箱、望远镜、粉碎机等。
五、种子加工设备清单、照片及产权证明:
脱粒(谷)机、干燥机(室)、清选机、重力(风筛选)精选机、包衣机(也可单独作业)、计量包装机及其配套的输送系统、除尘系统、排杂系统和电控系统(经营大豆种子的要有螺旋分离机)。
六、仓储设施清单、照片及产权证明
七、种子经营场所照片及产权证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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