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领取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
应 具 备 的 条 件
一、具有繁殖种子的隔离和培育条件;
二、种子生产地点无检疫性病虫害;
三、生产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子(含原种)和杂交种亲本种子的单位和个人,注册资本要在100万元以上;
四、生产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的,注册资本要在500万元以上;
五、具有经省级以上种子管理机构培训,考核合格的种子检验人员2名以上,种子生产技术人员3名以上;
六、有种子晒场500m2以上或者有种子烘干设备;
七、有必要的仓储设施;
八、种子检验仪器:5个配套天平、干燥箱、幼苗培养箱(室)、分样器、电泳测纯设备、冰箱、望远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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